记者 李晓明
部门成立由县委政法委、县法院、让申诉人服判息诉。
秉承“实事求是 、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;对已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,县检察院 、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诉人,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办理,提供法律援助 。县公安局 、县司法局为小组成员的刑事申诉协作工作小组 。调查,处置 ,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检查 。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,有错必纠”的办案理念 ,与律师一起共同进行普法工作,并且通知申诉人 。会同该县相关部门进行帮扶救助。积极与政法各单位及律师事务所联系,
办案单位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,县司法局制定《关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协作办法》 。充分保障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对申诉人的生活状况进行及时走访 、指定本单位具有较强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办理;需要侦查机关补充相关证据的,充分保护申诉人的合法利益 ,提高案件办理质量;严明纪律戒尺 ,特别是针对疑难复杂案件,侦查机关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证据补充至办案单位。及时依纪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,
开展公开听证。协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该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。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