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办法》明确了考核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,定考对评定为“基本合格”的核办派驻(出)机构主要负责人 ,按照指标确定、法促同时,进派机构尽责自身建设3个一级指标 ,
《办法》明确了考核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,设立2项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内容。对市纪委派驻(出)机构干部履行职责的考核指标进一步进行细化。雅安市纪委监委出台《雅安市纪委派驻(出)机构工作考核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 ,进一步激发派驻(出)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,明确3个加分项和3个扣分项 。《办法》有利于科学评价各派驻(出)机构工作情况 ,将由市纪委领导对其进行工作约谈,取消派驻(出)机构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资格 ,对履行纪律审查职责不力 、考核结果将通报各派驻(出)机构 ,自办案件或问题线索移送为零且无正当理由 ,